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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宁波养狗限养区鄞州区限制养犬区域

发表于:2024-11-14 18:12:50 来源:柚子资讯

日前,鄞州公安分局发布了《关于调整鄞州区限制养犬区域的公告(意见征求稿)》,拟对鄞州区限制养犬区域作出调整,目前仍处于公示期。

关于征求《关于调整鄞州区限制养犬区域的公告

(意见征求稿)》意见的公示

根据《鄞州区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规定》(鄞政办发【2014】127号)精神,由鄞州公安分局起草的《关于调整鄞州区限制养犬区域的公告》在提请区政府发布前,须通过鄞州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现予公示,公示期自2018年11月6日至2018年11月16日。

如有问题建议,请与鄞州公安分局联系,联系人:邱警官,联系电话:0574-8198 5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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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鄞州区限制养犬区域的公告

(征求意见稿)

为保障公民人身健康和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保护市容环境卫生,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宁波市限制养犬规定》相关内容,结合我区目前城市化进程、未来发展规划,对鄞州区限制养犬区域作以下调整:

(一)把东柳街道、白鹤街道、明楼街道、东郊街道、百丈街道、东胜街道、福明街道、钟公庙街道、下应街道、中河街道、首南街道、潘火街道等12个街道的行政区域划入限制养犬区域;

(二)把邱隘镇部分区域(兴宁东路-福庆南路-百丈东路-盛莫路-宁穿路-东环南路-通途路-河清路封闭区域)划入限制养犬区域;

(三)将梅墟街道全域划入限制养犬区域。

这次的征求意见稿,把鄞州区自管的12个街道和高新区代管的梅墟街道划入了限制养犬区域,因为街道属于城区,所以应该限养。

同时,征求意见稿把邱隘镇部分区域划入了限制养犬区域,这一片基本是宁波东部新城的新建成区,也该实行城区化管理。

那么,宁波现行的“限制养犬区域”有哪些地方?对限养区具体有哪些规定要求?

1998年施行并于2004年修正的《宁波市限制养犬规定》:

第三条 本市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行政区域范围内为限制养犬地区(以下简称限养区)。

江北区甬江街道以外的农村地区和限养区内农民聚居的自然村暂不列入限制养犬范围,具体区域由市人民政府划定。

各县(市)、鄞州区、镇海区、北仑区的限制养犬地区,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划定,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第六条 限养区内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大型犬。

限养区内个人饲养小型观赏犬,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本市常住或者暂住户口;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有独户居室。

许可饲养的小型观赏犬的体形标准,由市公安局确定并公布。

第七条 限养区内个人饲养小型观赏犬,应当征得所在地居(村)民委员会的同意,每户限养一只。对符合养犬条件的,居(村)民委员会出具符合养犬条件的证明。养犬者应当自取得居(村)民委员会出具的符合养犬条件的证明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养犬登记……

第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擅自养犬的,没收其犬,并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再了解一下,哪些属于烈性犬?许可饲养的小型观赏犬的体形标准?

国家农业部确定的烈性犬种类如下:

宁波市公安局发布的《宁波市限养区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只目录》,列出了28种禁止在限养区内饲养的烈性犬。

许可饲养的小型观赏犬,依据宁波市公安局发布的《限养区犬证办理指南》,体形标准为:

犬只成年后躯体高度低于35厘米,体重小于9千克。

今年9月初,我市公安部门开展了“违规养犬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效果明显。

据市公安局数据显示,经整治,限养区内供抓捕流浪犬598只,办理《养犬登记证》1833张,纠正不文明养犬行为1000多起,办理行政案件2起,发放宣传资料10万多份。同时,公安部门还对限养区内犬患严重的海曙汪弄社区、江北怡江社区、鄞州书香景苑等多个小区,实施了督办整治。

最后提醒一句:即使是合法养犬,也要注重社会公德,要及时给犬只防疫,不能影响邻里生活,出门遛狗要牵绳,自觉清理犬只粪便,不要携犬进入饭店、学校、医院、车站等公共场所,做文明养犬人!

管狗,从管人做起

新华社杭州11月14日电(记者裘立华、许舜达)狗是人类最早驯服的动物,也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忠犬护主的故事令人感动。但是近年来,随着城市饲养宠物越来越普遍,各地由不文明养犬引发的矛盾冲突乃至恶性事件不断,甚至引发爱狗人士和不养狗人士的对立,影响社会稳定。

目前,不少城市出台有养犬规定、条例,对文明养犬作出详细要求,受到社会欢迎。但这些规定、条例往往出台时通过运动式办狗证、全城捕杀无证狗,让养狗人心惊胆战,风头一过,各种无证狗、无主狗又开始满地撒欢儿,四处便溺。

“狗的问题,源头是人的问题。”管狗,要从管人做起,重点要管住两类人,一是养狗的人,二是管养狗的人。

狗可以不懂事,人必须明事理。依法养犬,文明养犬,是每个养犬人的义务。从现实来看,大多数养狗之人也是爱狗之人,日常能够做到文明养犬。但也有一些养狗人只图自己开心方便,无视公共利益和他人权益。他们或认为自家爱犬听话、不会咬人,或认为拴狗绳对狗健康不利,或认为犬只随地便溺反正有环卫工人清扫,何必污了自己的手。如此一来,势必将自己的爱犬置于矛盾焦点,不仅是对爱犬的不负责任,也会影响所有爱狗人士的形象。

文明来自长期的习惯养成。各类文明养犬规定的贯彻执行,贵在持之以恒。形成文明养犬的社会氛围,不仅要有拉网式、运动式执法,还要有日常涓涓细流式的执法与宣传。管理不文明养犬,应该像查酒驾一样严格才能取得效果。要让“养狗必办证”“遛狗必拴绳”的观念像“喝酒不开车”一样深入人心,成为习惯。对不文明养犬行为,须严格依法依规管理,让违法违规养犬的处罚落到实处,才能划定文明养犬的底线。

同时,还应对养狗管理者加强监督与考核,对失职渎职者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犬患的形成,与相关管理部门长期的懈怠甚至失职不无关系。不少城市提供给养狗者的公共服务滞后,“办狗证比办护照还麻烦”,导致“黑狗”盛行;一些部门只顾收钱,服务和管理却没有到位……因此,管理部门必须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才能营造人与宠物和谐共处的文明城市。

在推进文明养犬这个问题上,我们既不能用恶犬伤人事件否认犬是人类的朋友,也不能以“犬是人类的朋友”为由和稀泥,捣糨糊,为不文明养犬行为脱责。只有立好规矩、管好人,你的爱犬才可能成为别人眼里的朋友。

来源:宁波琅琊榜、鄞州区人民政府·公安分局、新华社、NBTV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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