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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家装修公司营业执照名称老周资料装修管理

发表于:2024-07-22 11:05:14 来源:柚子资讯

最近,看到好几个朋友发来的装修管控文件,不管什么形式,但内容让老周看的发晕!原来装修申办、装修管理的文件可以这么复杂。。。

下面,老周贴一个比较简单的装修管理程序。

1.0 目的明确相关手续的办理,保障客户利益,确保房屋外观统一和结构安全。

2.0 范围适用于公司各管理处的装修管理

3.0 职责

4.0 程序

4.1 装修申报

4.1.1 房屋装修应由业主本人(或业主委托人持业主书面委托书)到管理处服务中心领取《装修开工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如:《装修管理协议》、各管理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的《装修管理规定》、《施工人员登记表》等),并按表中要求逐项详细填写。服务中心应向业主讲解装修申报程序及装修注意事项。

4.1.2 业主会同装修施工单位负责人备齐如下装修申报材料到管理处办理申报手续。

A、填写好的《装修开工申请表》、《施工人员登记表》、《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协议》。需要时,业主、施工单位、管理处三方到装修现场进行通水通电试验并填写《通水通电试验单》以分清日后的装修施工质量责任。B、装修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C、房屋装修施工图(主要是建筑、给排水、电气管线图等)。D、装修施工队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联系电话。E、装修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1寸照片2张。F、商场、商铺、写字楼等场所超过50平方米装修的,需到消防部门申报审批,取得消防审批意见;装修完后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或者开业。G、餐饮类的需先报环保部门审批和验收。H、变动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的,需提交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方案;涉及2005年5月1日建设部颁布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六条行为的,需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涉及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行为的,需提交设计方案或者施工方案。I、只铺木地板、墙壁表面粉刷等的房屋简易装修,装修户可不提供施工队《承建资格证书》。

4.2 装修审批

4.2.1 服务中心查验装修申报材料齐全,受理后,交管理处装修管理负责人审核装修内容和装修图纸。装修审批工作一般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装修方案的审批原则如下:

A、不能破坏建筑物的主体结构。B、不能破坏建筑物的建筑立面。C、根据设计院提供的楼板设计荷载,审核楼面及吊顶材料。D、确定用电负荷。E、厨房、卫生间等的楼板防水措施。F、有无大量使用易燃材料。G、装修方案是否符合防火要求。4.2.2 管理处装修管理负责人审查装修方案和装修图纸合格后,在装修申请表和装修图纸上签字后,交回服务中心。

4.2.3 服务中心开具《缴费通知单》,业主和装修单位持《缴费通知单》到管理处财务室缴清各项装修费用。

4.2.4 服务中心填写《施工人员登记表》,发放《装修/施工许可证》和装修施工人员的《装修出入证》。

4.2.5 《装修出入证》有效期一般为三个月,到期可以再续延。

4.3 装修检查

4.3.1 服务中心通知管理处各部门对新办理的装修单位予以留意和配合,并建立装修管理档案。

4.3.2 装修施工人员进场施工过程中,管理处(工程部、保安部)有权进行检查,并提出整改要求。管理处装修管理人员每周不少于三次检查本管理处所有正在装修工程(入伙装修高峰期每天巡查不少于一次),并将检查监管情况记录在《施工巡查表》上;保安部巡逻员每班到装修现场巡查一次,发现问题通知装修管理人员。

4.3.3 对违反装修规定者,装修管理员要及时纠正,责成施工队整改,必要时发《装修违章通知书》并跟进,解决不了的应立即上报处理。检查和处理依据为各管理处的《装修管理规定》、政府的有关规定和业主的有关书面承诺等。

4.3.4 在装修过程中,若需要增加施工人员,必须由装修负责人持《装修/施工许可证》到管理处服务中心办理人员增补手续。

4.3.5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留宿的装修人员应到当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凭相关证明到管理处办理留宿手续,经管理处验证无误后,在相关人员的《装修出入证》上标明“留宿”字样并加盖部门公章,同时将证明材料存入装修管理档案中。

4.3.6 如装修工程需延期,管理处应及时知会业主会同装修人员到管理处办理延期手续,填写《装修/施工延期申请表》。

4.3.7 装修时进行物资搬运应按相关规定执行。

4.3.8 在装修过程中,需要进行电焊等动火作业时的,装修施工单位必须事先填写《临时动火/用电申请表》向管理处提出申请。施工人员要求持有电焊工操作证,获许可后,方能施工。

4.3.9 装修完工后,管理员应通知业主要求施工人员到服务中心交回施工人员出入证。

4.4 装修验收及退费

4.4.1 装修竣工后,由业主(或其授权委托人)通知管理处服务中心安排装修验收。管理处装修管理负责人应组织相关人员按照《装修管理协议》进行现场检查,对违反法律、法规和《装修管理协议》的,应当要求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纠正,并将检查记录存档。验收合格后由服务中心办理装修竣工手续。

4.4.2 经政府有关部门报批的工程(含特殊项目)必须提交政府部门验收合格的报告副本,管理处按照批准申报的装修项目进行验收合格后,装修单位负责人带施工人员的《装修出入证》和办证押金收据到管理处办理退证手续、领取《装修出入证》押金。

4.4.3 装修验收合格之日起1个月内,业主(或其授权委托人)和装修单位负责人凭押金缴纳收据和管理处意见,到管理处财务室办理退领房屋装修押金等手续。

4.4.4 验收退费后,服务中心将装修管理资料归档到该户的业主档案里。

4.5 装修管理的职责分工

4.5.1 管理处应根据实际情况,对装修管理各环节中的职责分工进行确定,确定装修申请的办理部门、装修管理负责人、装修巡查责任部门、违章装修的处理部门等。

4.5.2 管理处应本着服务业主的目的,对管理处装修办理的流程予以细化和明确,以更方便、更优质地服务业主。

5.0 支持文件5.1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政府的其它有关装修管理规定。

5.2 《装修管理规定》(各管理处按实际情况制定)。

6.0相关记录6.1 《装修开工申请表》

6.2 《装修/施工延期申请表》

6.3 《装修/施工许可证》、《装修出入证》

6.4 《缴费通知单》

6.5 《施工人员登记表》

6.6 《施工巡查表》

6.7 《装修违章通知书》

6.8 《临时动火/用电申请表》

6.9 《装修管理协议》

6.10 《通水通电试验单》

附件:装修手续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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