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汽车消费税会不会有什么变化20
2018年汽车消费税会不会有什么变化(2018年汽车消费税会不会有什么变化和变化)
1.2018年汽车消费税[消费税(Consumption tax/Excise Duty)(特种货物及劳务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会不会有什么变化
消费税和购置税[购置税是由税务机关征收的购置税制设置范围内相关财物的行为和财产征收的税收。]是两种不同性质的税种消费税(或:销售税)是**向消费品[消费品是指那些由最终消费者购买并用于个人消费的产品。]征收的税项,可从批发商或零售商征收。
销售税是典型的间接税。消费税是1994年税制改革在流转税中新设置的一个税种。
消费税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的一个税种,主要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现行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烟,酒及酒精,鞭炮,焰火,化妆品,成品油,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等税目,有的税目还进一步划分若干子目。
消费税实行价内税,只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等环节,因为价款中已包含消费税,因此不用再缴纳消费税,税款最终由消费者承担。在消费税于1994年1月1日正式开征后,有人认为消费税是额外增加的商品税负,会引起物价的上涨,其实这是一种误解。
根据税制设计,征收消费税的产品原来是征收产品税或增值税的,先改为征收增值税后,这些产品的原税负有较大幅度的下降,为了不因税负下降造成财政收入减收,需要将税负下降的部分通过再征一道消费税予以弥补。因此,开征消费税属于新老税制收入的转换,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虽然还是征收增殖税,但基本上维持了改革前的税负水平。
对少数消费品征收消费税不应成为物价上涨的因素。车辆购置税是对在我国境内购置规定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它由车辆购置附加费演变而来。
现行车辆购置税法的基本规范,是从2001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位于亚洲东部,太平洋西岸,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纳税人是“纳税义务人”的简称。]为购置(包括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税范围为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税率为10%,应纳税额[应纳税额是指企业按照税法的规定,经过计算得出的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所得税金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
2.汽车消费税税率如何规定
一、定义: 消费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
属于流转税的范畴。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目的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二、纳税人: 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三、关于小汽车的消费税税率: 小汽车,是指由动力装置驱动,具有四个和四个以上车轮的非轨道无架线的、主要用于载送人员及其随身物品的车辆。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 1、小轿车:是指用于载送人员及其随身物品且座位布置在两轴之间的四轮汽车。 小轿车的征收范围包括微型轿车(气缸容量,即排气量,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