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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修内维修质保期内房屋漏水不给修开发商房

发表于:2024-05-11 11:32:27 来源:柚子资讯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赵卓琪

近日,家住济南历下区财富花园3区的业主孔女士遇到了一件烦心事,自家阳台不知为何突然漏水渗到了5楼邻居家,原以为房屋在质保期内,开发商能帮忙维修,然而开发商却怀疑是因个人原因导致阳台被泡从而渗水,费用需要孔女士自己承担。双方目前僵持不下,眼看质保期只剩最后半年,这可急坏了孔女士。

“我的房子是在6楼,在今年7月初的时候楼下邻居给我打电话说我的房子在漏水,渗到他们家了。”孔女士说,当时她第一时间回家后发现自家阳台两边的墙是湿的,而楼下邻居的屋顶的确也被渗的发黄。

由于房屋还在质保期内,于是孔女士就找来了开发商帮助维修,但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却让孔女士非常气愤。“开发商派人来检测后,表示并不是他们的责任,怀疑是我们个人原因引起的,因此无法维修。”孔女士表示,自己的房子之前虽然已经出租出去,但屋里并没有泡过水,家具也没有任何浸泡过的痕迹,只是墙两边在渗水,所以对于开发商的回应她并不接受。

“期间居委会也帮忙协调过,原本开发商是同意一起赔偿邻居,并帮忙做一遍防水的。可到了后来开发商又不同意维修了。”孔女士说,她觉得赔偿的问题事小,但给阳台重新做防水才是当务之急。“我主要是想彻底解决这个漏水问题,避免以后再出现类似情况。”孔女士表示,现在她的房子还有半年就过质保期了,这样拖下去还不知道何时是个头。

面对孔女士的诉求,记者联系到了融创地产相关工作人员。“当时我们工作人员在检测时发现,业主家阳台处热水器的位置有所改变,水管也有改动,加之地面的防水未做到位,才引起了漏水。”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由于前期交房时业主签订了《住宅质量保证书》,上面明确提到了,因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位置和不当装修等造成的质量问题,建设单位不承担保修责任。因以上情况造成房屋质量受损或给其他用户造成损失,由责任人承担责任。

“由此看来业主的问题并不在我们的保修范围内,所以我们无法予以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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