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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新房精装修验房佛山买了房怎么入户有房

发表于:2025-10-24 11:25:17 来源:忆唯资讯

佛山目前只有两个区实施购房入户政策,也就是常说的“买房送户口”,只要在三水区和高明区、西岸社区持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含二手房、自建房)的外地户籍人员在房屋所在地申请入户,无需社保,无需学历,没有年龄限制!

很多人在佛山买了房,但是却不知道如何办理入户,本文将为您介绍佛山买房入户的相关政策。

一、办理条件1、在我市合法稳定就业满3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或连续经商满3年,可互补叠加),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和父母可以在居住地申请入户。

2、在本市高明区及高明河以南的西岸社区(属南海区)、三水区持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含二手房、自建房)的非本市户籍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在房屋所在地申请入户。(该事项2023年7月1日起实施)

需要在高明三水区有有合法稳定房产住所,然后才能按照规定申请迁移户口。在房屋面积、居住年限方面也会有要求。至于不同城区所要求的条件会存在差异,具体情况需咨询当地的有关部门。

二、所需材料(具体以实际办理为准)(一)迁移人申请书(因投靠直系亲属迁移需写明投靠人和被投靠人的关系、户籍地址、年龄、身份证编号;因务工经商、迁往外地等字样迁移需说明迁移原因、迁移地址);

(二)迁移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四)有配偶随迁的,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有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收养证》或公证部门提供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无不良记录证明;

(六)父母投靠子女(或子女投靠父母)入户的须提供以下材料: 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无参加社会保险、持有本市房产证明的证明材料;迁入人员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合法经营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以上两种证件如有遗失,须先到相关部门补办或登报声明作废;

(七)迁入人员系属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时间必须在2000年以后);

(八)迁入人员的就业岗位必须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一致(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九)购房材料:已付房款证明、房产证复印件(验原件)、入住通知书(属二手房的,还需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已装修的须提供装修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材料和房产情况以房管局提供的资料为准。

三、办理流程(一)到街(镇)公共服务中心咨询并领取申请表;

(二)按规定提交申请资料;

(三)现场交件、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属购房迁入的需到区房产登记中心窗口办理房产信息查册。同时注销原落户地址的户口;

(四)申请人凭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籍地办理户籍迁出手续,并及时将户口簿交回街(镇)公共服务中心。

四、注意事项购房入户政策对于房屋面积和年限会有要求,同时对于个人的工作情况也会有一定的限制条件,因此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按照上述规定准备相关材料前往当地派出所进行办理。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也可以选择其他方式落户佛山,例如积分入户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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