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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到的狗去哪里最好养在仙居养汪星人的正确

发表于:2025-10-22 11:53:42 来源:忆唯资讯

2022年《台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为切实落实《条例》规定,进一步推进仙居县规范养犬管理工作,营造文明养犬的浓厚社会氛围,县公安局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了一系列宣传和整治活动。通过宣传和整治,市民文明养犬的意识有所提高,但不文明的养犬行为依旧存在。

近日,县公安局联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在重点管理区内开展流浪犬捕捉,整治养犬不拴绳的不文明行为。在重点管理区内养犬,需登记并佩戴登记牌,犬只外出必须使用牵引绳。未登记、不拴养放任犬只乱串的一律作无主流浪犬处置。

那么在仙居养犬除了要登记并拴养圈养之外还有哪些规定呢?

仙居县养犬分一般管理区和重点管理区。区域划分不同,要求也不同,现在就来说说重点管理区要注意哪些事情。

一、重点管理区范围

1.北至G351国道2.西至泰和北路-环城北路-三桥溪3.南至城峰中学-发展二路以南(包括下回垟、东兴、溪头、东景花园、千石仓、大松岙、龙皇山脚)-河埠路-南峰山景区-永安公园4.东至二中东路(包括锦绣明珠)-环北东路(包括桃花源小区、烈士陵园)-临石线-东区(包括永丰花园、永乐花园、永安花园、湖滨广场)注:除以上区域外的其他区域均为一般管理区。‍

二、重点管理区规定

免疫+登记!

重要事情说3遍……

1.重点管理区实行养犬登记制度。

养犬人应当自取得犬只狂犬病免疫证明起十五日内向公安机关申请养犬登记,符合条件的,当场发放犬牌;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于十五日内将犬只送交依法可以饲养的其他个人、单位或者送至犬只收容场所。目前,县公安局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在重点管理区内共设有5个免疫登记点,犬主可以在营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户口本以及犬只到现场办理免疫和登记。

2.登记后有哪些好处?

狗狗走丢了,好心人捡到,公安机关可以凭借芯片编码和犬牌编号,联系到犬主;狗狗被偷了,找到后如何证明你是犬主,犬牌和芯片编码就是证明;当被狗咬了,犬主不认账时,芯片编码可以让你的权益得到保障。

未按规定养犬有哪些处罚?‍

1.养犬人未办理养犬登记或者延续登记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没收犬只。

2.在重点管理区内饲养烈性犬或者大型犬的,由公安机关没收犬只,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3.养犬人在重点管理区内饲养犬只超出限养数量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每只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没收超过限养数量的犬只。

4.养犬人在重点管理区内的公共楼道、楼顶、绿地、地下室等公共区域饲养犬只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没收犬只。

5.在重点管理区养犬人未为犬只佩戴犬牌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在一般管理区养犬人未为犬只佩戴免疫牌的,由农业农村部门责令改正,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6.养犬人携带犬只出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未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携带犬只的;

(二)未使用一点五米以下的牵引带牵领犬只或者每人牵领犬只超过一只的;

(三)进入公共楼道、电梯等狭小空间未采取为犬只佩戴嘴套、收紧牵引带、怀抱、装入犬笼或者犬袋等安全措施的。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养犬人未即时清理犬只排泄物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十元罚款。

7.养犬人携带犬只进入犬只禁入场所、区域的,由有关经营者、管理者予以劝阻;不听劝阻的,由城市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没收犬只。构成扰乱公共秩序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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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仙居县人民政府网站) 【投稿、区域合作请邮件 信息新报 3469887933#qq.com24小时内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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