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外甥不如养条狗为什么美国的儿子不如县城
正月饭局较多,前两天与数年未见的朋友吃饭,他给我讲了一个远房亲戚的遭遇,听罢久久不能平静。为了叙述的方便,且称其为老王,实际是他就姓王。
老王夫妇是县一中的退休老师,老王还是特级老师。老伴六年前去世,留下老王一个人,每年春节都在妹妹家里过。看着妹妹一大家子热热闹闹和和美美,老王内心更加凄楚和懊恼。
老王没有儿女吗,为什么在妹妹家过年?当然有,老王有一个非常出息的独生子。凭着得天独厚的教育优势,儿子从小就是个学霸,全县高考状元,成为县里首个清华大学生,一度是光宗耀祖的典范,让多少人羡慕嫉妒。
小王20世纪90年代出国留学,在美国拿了博士学位留在美国,随后成家立业加入美国国籍,是美国一个标准的中产阶级家庭。老王夫妇,为了培养小王,耗尽毕生积蓄和精力。如今,儿子早已成龙,老子却成了“虫”,落下一个非常凄惨的晚年,用他自己的话说,悔之晚矣,早知如此,当初就不该送他出国。
儿子定居美国之后,很少回来看父母。直到孙子出生,老王夫妇才去了一次美国——唯一的一次。虽然他们在县城还算有头有脸,但在香港媳妇眼里,就是一对土鳖,眼角眉梢和嘴里,时不时露出不屑。他俩语言不通,又没有朋友,儿子早出晚归,没法顾及,一个月的打了折扣的天伦之乐,是儿子给他俩唯一的亲情回报。
后来儿子一共回来过两次,一次是家里老宅拆迁,拿走了老两口的拆迁款,在美国买了座别墅。还有一次是母亲去世,母亲临终前没有见到儿子和孙子最后一面,带着永远的遗憾离开了人世。
与之相反,小老王两岁的妹妹,一个连高中都没上过的农村老太太,一个曾经让他瞧不起没出息的家庭,生了两男两女四个孩子,都没有上大学,最高学历是职业技术学校。大女儿嫁给了一个农民,大女婿文化虽然不高,只是个初中生,但是聪明能干,精通装修手艺,越做越大越做越好,当上了包工头,舅子连襟一家都跟着他混,一起搞装修,日子过得红红火火。
一个曾经让他看不起的家庭,如今儿孙满堂承欢膝下,全部在县城安营扎寨,有房有车有吃有喝。老伴去世后,每年过年,妹妹都把他接到家里一起过年,其乐融融。
但是,他的内心却是痛苦和失落的,一次次拷问自己的灵魂:当初为什么要培养儿子读大学,读大学也就算了,为什么还要送他出国,这一切有意义吗?当年儿子给他带来的骄傲和虚荣,早已随风而散一文不值!这个儿子虽然是他亲生,但是早已成了别人的儿子。
如果当初儿子没有考上大学,或者自己也没有读大学,像妹妹那样,就是一个普通农民,不受体制限制,多生几个孩子,至少生两个,如今是不是也像妹妹那样,子孙满堂含饴弄孙畅享天伦呢?
唯一让老王感到安慰的是,妹妹一家人对他特别好,四个外甥特别照顾他,每次生病,都是外甥们轮流照顾,随叫随到,如果没有外甥们的照顾,他早就不在人世了。
前年,终于想明白的老王,跟妹妹和其中一个他最喜欢的外甥商量好了,以后就由他给自己养老。他的退休金超过一万,不会给他们增加任何经济上的负担,他在县城的一处房产,也过继给了这个外甥……
老王的遭遇,让我陷入沉思之中:我们为什么要生儿育女,意义到底何在?到底怎样的孩子,才是真正优秀的孩子?望子成龙,是每个父母的本能和心愿,但前提是先要成人!
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情。百善孝为先,一个人如果泯灭了最基本的孝道,那就不是完整意义上的人,等于养了一只白眼狼,畜生不如,再会读书再有出息,也没有多大意义。
说到白眼狼,不由联想起法国作家加缪创作于20世纪40年代初的经典小说《局外人》,主人公墨尔索是个在阿尔及利亚工作的法国人,一个年轻的小伙子,接到母亲去世的消息,虽然请假回家奔丧,却连母亲遗体都不想看一眼,全然是个局外人。
他甚至不知道母亲的年龄,整个葬礼过程表现出的那种冷漠无情令人发指。母亲下葬第二天,他就和女孩调情做爱,并且与朋友合谋侮辱另一个妇女,之后又合谋杀掉了这个妇女的弟弟。
案发后,法官认定墨尔索有罪,判处他死刑,最充足的理由并不是杀人本身,而是杀人之前,他面对母亲去世表现出来的那种忘恩负义和人性无存。
表面上看,墨尔索扭曲变态,实际上,这是他真实的价值观。这种价值观虽然低级可怕,持有者却不在少数。这个墨尔索,就是典型的“白眼狼”。
正如加缪在小说中写的:“灵魂是空的,准备好接受一切。”是的,在这个万般皆下品只有金钱高的铜臭时代,许多人的灵魂都是空的。
有一对夫妇,他们的儿子也在国外,多年未回国探望父母,甚至父母重病去世也不回来,而是出钱委托亲友代办后事。他竟然连父母遗物也不要,交代亲友值钱的东西,想留下就留下想变卖就变卖,不值钱的东西全部烧掉,彻底把父母从“物质”上抹掉,连个念想都不留。
这样的白眼狼,再优秀又有何用,养他(她)还不如养一条狗一条猫,人的属性已经模糊了,他们宁愿多养一条宠物猫(狗),也不愿赡养父母。
花那么大代价培养子女出国,最终落得个老不养终不送的悲惨结局,早知现在何必当初?古人父母去逝丁忧三年,死在外地的,孝子还要千里迢迢扶柩回乡,如今交通迅捷,即便远在天涯海角,坐飞机也就一两天日程,怎么就不能回来和父母作最后告别?
思来想去,这些人和60年前的墨尔索一样,已经成为新时代的局外人,冷漠自私唯有自我,只要自己活得爽过得舒坦,哪管父母怎么想。父母亲人不过是工具,老了不中用了,就无情疏远抛弃,不闻不问。
狗肉不上桌,良心不上秤,他们的良心估计全部喂了宠物狗。但凡有良知的人,父母和故乡是永不能忘的,尤其父母,如果父母都可以忘记,他(她)已经不是人了,比“白眼狼”还“白眼狼”,比“局外人”还“局外人”。
当然也有客观原因,亲人长期不在一起,难免产生隔阂然后导致冷漠,这种生理和心理上的双重变化,是潜移默化也是惊心动魄的,所以古人才强调“父母在不远游。”
但是父母对儿女的思念,非但不会因为距离和别离淡漠,反而愈加强烈,儿女就难说了。因为父母对儿女的思念就像流水,自然而然;儿女对父母的思念却像风吹树叶,有风动一下,没风就不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