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让养猫离婚应然层面宠物不应作为强制执行
笔者主张,宠物应当被纳入禁止执行的财产。除了动物保护的一般性理由之外,还有如下理由。
第一,禁止执行宠物既有利于保护债务人的人格尊严,也符合当下社会的主流道德。哪些财产应当免于执行,这并没有固定答案,而是随着时代变化而变。按照学理上的认识,应当主要考虑两方面标准。其一,强制执行作为国家强力的行使,不得损害被执行人作为人的尊严。其二,强制执行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这首先意味着,强制执行不应让社会公众感到残酷和违背道德。进一步分析的出发点是当下中国社会宠物的普遍化。《2021年中国宠物行业白皮书》显示,2021年我国饲养犬猫的人群数量达到6844万人,其中养犬人数为3619万人,养猫人数为3225万人,这一数字已经非常惊人。而且我国宠物数量还有很大增加空间,因为现在中国户均养宠数量为0.35只,略高于日本的0.33户/只,与美国户均1.36只宠物相比仍有较大差距。
这一庞大数字的背后,是大量宠物进入家庭生活,是宠物和人之间感情的不断深化,很多人已经把宠物当成自己的亲人朋友。疫情时期,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减少,但宠物却始终陪伴左右,因此有人说,疫情让人与人之间的距离远了,但却让人与宠物的距离更近了。观看各类萌宠视频,也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重要休闲。另外,不可忽视的是,我国人口形势的变化也会提升宠物的社会重要性。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中国人口普查年鉴2020》,全国共有家庭户大约4.94亿户,其中一人户家庭已超过1.25亿户,占比超过25%。独居人士往往孤独且需要陪伴,这也让宠物的精神抚慰作用愈发凸显。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宠物都已经不再是冷冰冰的“财产”,而是现代人情感和心灵的重要寄托。对一个珍爱宠物的饲主来说,宠物被强行夺走,无疑是对其感情和尊严的重要伤害,另外也会受到社会舆论谴责。既然宠物保护已经成为社会伦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制执行不应当反伦理要求而行。
第二,禁止执行宠物契合司法实践中宠物保护的趋势。司法裁判是社会生活的一面明镜。目前从司法实践中已经可以发现对宠物特别保护的裁判规则,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关于离婚时宠物抚养权和探视权的规则。比如在江苏海安的一起离婚案件中,男方与女方结婚5年多,婚后两人没有生育子女,男方购买了一只拉布拉多犬,非常聪明可爱,深得男女主人的喜爱。离婚诉讼中,双方均同意离婚,对于房产、汽车的处置经协商后也都能达成共识,但唯独对这只拉布拉多犬争执不下,双方都抢着要。该案承办法官介绍,此案难点是我国法律对宠物抚养权属于规范空白状态。因此只能由法官裁量确定。法院一般会综合考量宠物的购买、照料、夫妻其中一方的生活环境、条件等因素,确定更适合抚养宠物的一方,未获得宠物“抚养权”的一方也可要求对方给予适当补偿或者要求定期探视。具体到该案,法院认为,宠物犬由男方购买,且平时也是男方照顾较多,因此归男方更为合适,但考虑到女方对宠物犬也有感情,确定其可适时探望。
在法信数据库检索到的一个类似案件中,夫妻双方同样没有子女,但对家中饲养的小狗威威宠爱有加。离婚时威威的抚养问题成为争议焦点。男方希望获得对威威的探视权。女方则认为威威一直由自己照料,离婚后两人都会有各自的新生活,所以不同意对方探视。男方提出如果对方不同意定期探视,则应当由自己抚养,双方争执不下。在法官调解下,双方最后达成协议,由女方抚养威威,男方可以定期探视。从上述案件可以看出,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中宠物问题时,并不是将宠物作为普通财产,而是更多的考虑宠物与主人的感情程度以及何种安排对宠物本身更为有利,来决定宠物的归属,同时赋予另外一方以探视权。法院的做法在一定意义上更接近对离婚时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的处理方式。
第三,禁止执行宠物在比较法上也能找到有力依据。比如德国民事诉讼法一直以来的立场就是,家养动物属于豁免执行的财产,理由在于动物保护以及对被执行人的情感利益。只有在例外情况,德国法才允许对宠物进行强制执行。例外情况要求,首先宠物具有较高经济价值,其次经过法律上的综合利益权衡,债权人的利益超过动物保护的利益和债务人的利益。其中,债务人的利益考虑的首先是债务人以及其近亲属(比如子女)与动物之间的情感联系;动物的利益考虑的是执行动物会不会给动物本身带来伤害,比如动物尚处于年幼状态,需要其母的照顾;对债权人一方利益考虑的是,执行动物对其基本生活和经营利益是否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可以顺带一提的是,德国2021年对民事诉讼法进行了修改,其中对强制执行程序中动物保护的规定也进行了修改(见于现行德国民事诉讼法第811条第1款第8项)。通过这次修改,德国进一步加大了强制执行程序中动物保护的力度。比如原来条文仅排除了动物自身的可强制执行性,现在条文规定,对动物生活必要的饲料以及其他用具也不得强制执行;禁止执行的不限于被执行人本人,还包括其家庭成员饲养的动物;禁止执行的范围扩展到被执行人经营所需的动物,比如被执行人以养殖奶牛或者羊为生,那么在强制执行时,就应当给被执行人留下维系其经营必须数量的牛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