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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都区领养猫江都一对夫妇中年丧子机缘巧合

发表于:2024-11-14 17:43:36 来源:柚子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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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区政务服务中心民政窗口向记者提供了一份数据

2018年

前来咨询办理“收养登记证”情况的家庭达到60多户

而成功办理收养证的仅仅只有2户

有收养需求的家庭呈逐年增长的趋势

没有收养证就不能落户

也就不能办理户口和身份证,

这些孩子将在社会上难以像正常孩子一样生活、上学

1

成功办理的收养证均为亲人之间过继

案例一:单身表哥收养表弟孩子

浦头镇的阿辉(化名)是去年成功办理收养证的一例。阿辉今年已经34岁,一直未婚。“我这辈子不可能结婚了。” 说这话时,他的脸上透露着一丝酸楚,然而父母已年迈,正是含饴弄孙的年纪。想到这,阿辉又十分愧对父母。看到表弟有儿有女,一大家子热热闹闹,阿辉心生羡慕。他和8岁小侄女感情尤其好,每次从南京打工回家,他都会带各种好吃的好玩的给这个小侄女。而经济拮据的表弟夫妻经常为两个孩子的生活教育费用发愁。

一恍惚间,阿辉萌生了一个想法:收养小侄女。他的父母对他的建议十分赞同。随后,阿辉便向表弟说出了自己的想法。表弟虽然不舍,但也和老婆商量了一下,他们认为夫妻两人拼命打工,但生活还是紧张,而表哥是单身,经济条件也还不错,又是自己家亲戚一定会对孩子好。最终,表弟同意表哥收养孩子。由于这对表兄弟是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关系,符合收养法规定。表弟夫妻在区卫健委签订了《生父母为送养人的不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协议书》和其他准备材料,和阿辉一起前往民政窗口顺利办理了《收养登记证》。

案例二:姐姐收养妹妹女儿

同样,今年41岁的惠惠(化名)因为不能生育离婚,后来结识了现任丈夫,现任丈夫带有一子,婚后惠惠多次尝试怀孕无果,不能拥有自己的小孩让她心灰意冷。惠惠亲妹心疼姐姐,在2018年生下第二个女儿之后,便提议过继给姐姐。

惠惠十分感动,得知目前的婚姻家庭情况让她无法认领妹妹女儿,惠惠只得再次放弃婚姻。妹妹在签订不违法计划生育规定《协议书》之后,姐姐顺利办理了《收养登记证》,终于圆了自己做母亲的多年心愿。

网络图片

2

私下收养孩子上不了户口

案例一:同情不能大于法律

就在4月初,老张夫妇再次来到了民政窗口,想为自己收养的孩子争取一张《收养登记证》。老张夫妇都已经40多岁,他们19岁的儿子在上大学那年遭遇车祸而亡。他们沉浸在失去爱子的痛苦中不能自拔,而且人到中年他们也没能再生育,有朋友建议他们领养一个孩子。

他们来到扬州福利院,一打听才知道排队领养的人比较多,而且福利院大多数孩子不健康。由于年纪等因素,老张夫妇的收养能力评估并不高。失望归来过了一段时间,有个邻居告诉他们有个遗弃儿可以收养,老张看到可爱的孩子果断收养。照顾了一段时间后,老两口想起要给孩子上户口,可是在这节骨眼犯了难。

网络图片

同情不能大于法律。窗口负责人坦言:自己虽然在感情上十分同情老张夫妻中年丧子的不幸遭遇,然后他们收养的这个遗弃儿确实不符合《收养法》。

案例二:送养人也要具备送养资格

城区一对夫妇不能生育,在经过多年治疗之后仍然怀不上,便萌生了领养孩子的念头。经人介绍联系上在杭集一牙刷企业上班的外来妹花花(化名),她有一个孩子想送人。

网络图片

花花来自西部地区的贫穷农村,已经在老家结婚并育有子女。为了养家糊口,花花来到杭集打工,还结识当地一个小老板,两人瞒着双方家庭在外面建起了小家。渐渐地,花花不再满足于这种不见天日的感情,并思忖着怀孕逼宫上位。可是,花花怀孕生子之后,却遭到小老板的抛弃。面对这个私生子,花花不敢带回老家,更不敢给孩子上户口,只能送人。

面对有好心人收养,花花也配合一起走程序,在收养登记材料核实中,花花并不具备送养人资格,无法办理。如今孩子已被这对夫妇事实收养,可是孩子的户口解决不了,以后上学、工作都将成为难题。

民政部门呼吁

收养者须通过正规途径收养

根据《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和送养人以及送养机构应同时具备相关条件,比如送养方: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收养方: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30周岁。而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多种条件被放宽。

在现实生活中民间事实收养是很难得到认定的。“一些通过民间收养的家庭试图以‘路边捡来的’为借口,将孩子‘合法化’。如果放松这类儿童的户籍政策,难免会让一些人钻法律的空子。”民政窗口负责人告诉记者。

2008年,国家民政部等五部委下发《关于解决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有关问题的通知》,正式将民间收养的最后一道门关上,要求从2009年4月1日开始,如果是弃婴,一律要送到公安部门,由公安部门通过DNA比对确认孩子是否为拐卖儿童,再送到儿童福利院。

将这些孩子送去儿童福利院,自然能令他们获得合法身份,但这就意味着这个孩子不可能再陪伴在养父母身边。养了多年的孩子,都已有很深的感情,相信这些养父母就算会面临孩子成为“黑户”的难题,也不会选择将孩子送离自己身边。因此,民政部门规劝收养者务必通过正规途径收养,以免侵害了孩子报户口、上学、生活、工作等正常权益。

来源:今日江都

作者:江都日报记者 周圆 李丽 通讯员 王洪奇

编辑:阿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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