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养狗条例德阳养犬人士5月1日起遛狗不
总有人有一种错觉叫“我家的狗不咬人”,殊不知再友善的狗狗,遇到一些应激情况时也会失控,虽然大多数狗的性格温顺,但这不是遛狗不牵绳的借口。
在此
阳光妹儿提醒各位养犬人士
从5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下简称《动物防疫法》)将正式施行。届时,遛狗不牵绳、不免疫会被视为违法行为,受到处罚。
具体规定是什么样的呢?
下面就一起来了解一下:
日前,我市组织开展了限养区犬只管理集中整治和文明养犬宣传活动,深入街道、社区、广场对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进行广泛宣传,引导市民文明养犬,进一步推动犬只管理规范化、法治化。
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明确规定: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
此外,《动物防疫法》规定,饲养的犬只未按照规定定期进行狂犬病免疫接种的,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一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委托动物诊疗机构、无害化处理场所等代为处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旌阳区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王斌说:“《德阳市狂犬病防控及犬只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对未按规定拴养或圈养犬只,或非法带犬进入公共场所,由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处以每只犬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不按规定登记免疫和定期检测,责令责任人限期整改,在规定期限内逾期未办理的处以每只犬20元至100元罚款。”
养犬要办证,遛狗拴犬绳,狗便要清理,不养禁养犬 。公安机关将严格按照新法规对全市犬只加强管理,共同维护好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
铲屎官们,记住了!
5月1日起
如果你带狗狗出门
不佩戴犬牌和系犬绳的话
你的行为将不再是违规行为
而是违法行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