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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祁汽车电器维修315维权10元3副耳钉

发表于:2024-06-19 12:07:11 来源:柚子资讯

网购领域“仅退款”规则已成电商标配,该规则在广受消费者好评的情况下,却也饱受电商争议。“仅退款”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基础上,也让电商被“薅了羊毛”?律师分析,“仅退款”有触发条件,恶意滥用将承担法律责任,电商可多渠道维护合法利益。

网络资料图片 文图无关

十元三副耳钉还包邮,交易后买家“退款不退货”,卖家感到很受伤千里上门讨说法十元三副耳钉,还包邮到家,2023年1月,安徽淮南的小祁在网上逛时就遇到了这样的“实惠”,于是她果断花了10元在李先生网店下单购买了三副耳钉。

然而,收到货后,小祁觉得质量不好,不想要了,于是在平台申请了“仅退款”,随后平台自动退了款,而小祁却没有把三副耳钉退货。虽然并非贵重货物,但卖家李先生在平台给小祁发信息希望她退回耳钉,但未获回应。李先生就认为小祁是想占小便宜,不久前,一气之下赶到淮南将小祁起诉到了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要求小祁赔偿货款、材料费、误工费、调档费共1136元。

收到案件材料后,承办法官法官发现,李先生虽然是店铺的实际经营者,但是在法律上并不能作为适格原告起诉,应该以在电商平台上注册的某某饰品公司为原告进行起诉,于是法官将这一情况向李先生解释。李先生表示想重新以饰品公司的名义起诉,但是自己远在义乌,单程就有五百多公里,多有不便,又不想线上调解该案件,这该怎么办?李先生表达了自己开店不易,一定要讨个说法的意愿。

于是,法官第一时间联系了小祁。

然而,小祁接到法院的电话也很生气,觉得自己并没有错却被卖家告到法院,小祁说,她并非故意退款,是因为收到货后她觉得耳钉的质量不好,就和卖家联系说想退货,但是卖家一直不理她,耳钉质量和图片上差距很大,她觉得卖家这就是强卖。

于是,法官将二人约到了法院,分别听取了二人的意见。据法官了解,小祁在收到货后确实联系了店铺的客服,但是客服没有及时回复,她就申请了“仅退款”。因小祁在电商平台上信用良好,平台开启了快速退款模式,无需卖家同意就秒退款。之后卖家李先生发现小祁仅退款未退货,就从平台上联系小祁,但小祁看到消息后觉得是客服先不及时回消息的,为了出一口气,所以自己也不回复。就这样,李先生认为小祁想“占小便宜”,小祁认为李先生想“强卖”,就结下了误会。

误会弄清了,法官对二人进行了劝解,两人也都意识到自身的问题。在法官的见证下,二人互相道歉并签署了和解协议。李先生未再起诉。

“仅退款”规则已成电商平台标配,消费者在特定情况下可实现“退款不退货”小祁使用的就是日前引起网络热议的电商“仅退款”规则。

“仅退款”规则是指消费者在平台上买到“严重劣质、货不对板”的商品,或者遭遇卖家在未经买家允许的情况下,延迟发货、强制发货等情形,平台通过多项指标进行综合评估后,支持消费者快速退货退款或仅退款不退货。

据了解,该规则最早是由拼多多于2011年初率先推出的,即当消费者向平台申请“仅退款”后,如果商家在48小时内未进行操作,系统则会默认商家同意退款申请,自动发起退款。

2023年9月21日,抖音电商在《商家售后服务管理规范》中更新了一条有关“仅退款”的规则:抖音商家“商品好评率低于70%,平台有权对该商品交易订单的售后申请采取支持消费者仅退款、退货退款包运费的措施,商品好评率连续7天恢复到70%以上可解除。2023年12月,淘宝发布了关于变更《淘宝平台争议处理规则》的公示通知,其中新增了淘宝基于平台自身大数据能力,识别多维度结合,对于买家发起符合相关情形的售后,做出快速退款或退货退款的规定。2023年12月,京东修订《京东开放平台交易纠纷处理总则》,主要内容为交易纠纷新增支持用户仅退款。 截至2024年1月,“仅退款”已成为电商“标配”。

相关话题立刻冲上热搜第一,获得不少网友的支持,专家们也纷纷表示,电商平台的这个举措是打通国内大循环堵点的有利举措,是开了个好头、值得点赞。然而对于商家而言,“仅退款”真的公平合法吗?商家能不能吃得消?个别消费者会不会集体钻空子“薅羊毛”?这些也成了热议的关键。

争议纠纷频发,规则到底怎么样?买家卖家各有说法实际上,近两年来,由该规则引发的争议频频发生,有商家在利益受损后通过各种维权渠道挽回了自己的合法利益,但也有不少商家利益受到损害,甚至出现商家集体利用该规则炸单平台自营店的现象。

2023年3月29日,广州市某服装公司在网络交易平台开设服装销售旗舰店,消费者沈某通过某网络交易平台购买牛仔外套一件,价值50元。其在收到货物后,在网络交易平台上称收到货物时包装损坏,随后在平台协助下申请“仅退款”,退款成功后,未进行退货。后服装公司多次要求其退还货物或者支付货款均遭拒,遂诉至法院,要求沈某支付货款并支付因维权支付的材料打印费、调档费、邮寄费、误工费等873元。法院最终支持了服装公司的诉求。

2023年6月,山东安丘的李某在网上花费124元购买了一只宠物兔,当他收到货物之后,在平台申请了“仅退款”,原因为其他原因,后平台退了款,但李某却未将兔子退还卖家王某,王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退还货款,并赔偿调档费、快递费、包装费、误工费及精神损失费4400多元,最终法院经过审理,判决李某退还货款,并赔偿100元。

西安的郭女士平时买东西基本全靠网购,对电商平台的政策机制变化非常了解,对于“仅退款”规则的推出,她举双手为各电商平台点了赞。“这是对消费权益的一个极大的保护,也是平台吸引客户的一种手段。”郭女士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2023年6月,她就曾网购一张木桌,但到货后发现桌子质量有点问题,就与卖家进行沟通想退货,然而,没想到的是,店方直接表示让她申请仅退款,结果很快她就拿到了退款,“到现在那张桌子还在用,没想到使用率还挺高。”郭女士称,平台的仅退款规则极大维护了消费者的利益,让退款退货变得简单,最主要的是,买家要想少受损失,就要提高自己商品的质量,减少消费者“仅退款”的申请率。

就此,记者辗转采访到了一位电商卖家胡先生,他则表示,对于平台推出这样的规则他表示理解,“平台也是希望倒逼商家提高商品质量,不去以次充好,另一方面用这种近乎不平等的保障消费者权益的规则来保证平台客户黏性,我是理解的。”然而,胡先生也希望少一些恶意下单后目的就是退款不退货的买家,同时,他也希望,平台能就保障商家利益方面出台尽可能完善的机制政策,从源头治理坑害商家利益的恶意下单行为,“就算我们有维权渠道,可以申诉,可以起诉,那不都需要时间和经济成本么!”

律师:“仅退款”规则有触发条件,恶意滥用将承担法律责任,商家可多渠道维护合法利益有网友认为,从法律上讲,买家要退回货款却不退货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商家在平台上卖货,买卖没成退钱退货天经地义,合法合理,平台并无对商家的货物自行进行处置,让买家不必退货,让商家承担损失的权利,平台制定规则的前提应该是公平公正,不能为了保护消费者利益而侵害商家利益,更不能为了提高自身的竞争力而制定不合法的规则。另外,买家占有商品而不退货也可能违法构成侵占,受到法律追究。

就此,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之所以出现“退款不退货”规则,缘于有些商品单价比较低,若消费者不满意商品质量要退货,运费可能都超过了商品价格,这对于商家和消费者来说,都不利。为兼顾商家和消费者共同利益,推行“退款不退货”规则,值得点赞。

赵良善表示,“退款不退货”是现如今电商平台越来越流行的做法,初衷还是为了保护消费者利益,能够消除消费者后顾之忧,鼓励消费者下单,从而壮大平台的生意。赵良善指出,现实中,有的消费者滥用“退款不退货”的规则,使得“退款不退货”的规则变了味,买了商品之后吹毛求疵,故意不退货,那就是薅商家的羊毛,从而误伤商家,对此,商家也可拿起法律武器维权,比如通过法院诉讼,以确定商品是否存在问题,继而断定商家该不该退费。

湖南湘众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卫郴也曾公开对“仅退款”模式的相关问题做出专业分析,他认为,仅退款的出现有其合理性,但并非所有电商交易行为都适用仅退款规则。仅退款规则的触发是有条件的,如商家未发货或者物流出现问题的;买家收到货物发现有重大质量瑕疵的或无质量问题不想要的,与商家协商一致的;商家做出仅退款承诺的。

王卫郴认为,“仅退款”让消费者在售后服务环节没有后顾之忧,很大程度上维护了消费者权益,已成为电商平台增强用户黏性、留住用户的得力举措。但由于前期“仅退款”服务推行时出现了一些漏洞,导致个别消费者利用规则漏洞恶意申请“仅退款”薅商家羊毛情况的出现,对商家的合法权益造成一定损害。

王卫郴表示,首先,未经他人同意,任何人不得为其设定义务是民事法律的基本法理。电商平台非经商家同意而向消费者单方作出的“仅退款”承诺并非对商家当然产生法律约束力。除非商家明确表示接受,否则电商平台未经商家同意而向消费者作出的“仅退款”承诺对商家没有法理效力,商家不受平台单方承诺约束。其次,商家针对消费者恶意申请“仅退款”的行为,可以充分利用电商平台的申诉规则进行申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后,消费者非因适格的“仅退款”而提出的退款不退货,消费者已构成不当得利,商家作为受损害人,可依法向法院起诉要求消费者返还货物或者折价补偿。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何南 编辑 董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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