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援维护权益老人生活无忧
发表于:2023-07-25 12:11:10
来源:柚子资讯
法援维护权益 老人生活无忧
2007年2月26日,72岁的王万忠老人在妻子熊德秀的搀扶下来到正安县法律援助中心。据了解,王万忠老人原在正安桥溪河煤厂工作,因工致残(双目失明、断肢)。两位老人一生养育5个子女,现除幺姑娘在广州打工外,其余子女均在县城、乡镇工作。在极其艰难的生活条件下,熊德秀含辛茹苦支撑起这个家,先后将孩子抚养成人、成家。但近几年,两位老人却居无定所,生活无着,生病无钱治疗。在县城工作的三个儿子,对老人不仅不管不问,还在生活上虐待老人,拒不尽赡养义务。僙bA壠?
正安县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受理此案后,决心做好老人子女的说服教育工作,化解他们之间的矛盾,决定进行诉前调解。然而,由于老人的子女中有的过于偏激,而拒绝和原告代理人见面,使说服教育工作难以进行。为了维护两位老人的合法权益,原告代理人展开了一系列调查取证工作。2007年3月,依法向正安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万忠、熊德秀两老人的子女履行赡养义务,此案也得到了正安县人民法院的支持,并免收诉讼费,最后经法院开庭审理判决。
4个子女每月各支付两位老人生活费和护理费200元。同时,两位老人今后所发生的医疗费由4个子女均摊。僙bA壠?
代理人点评此案是一起较为成功的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同时也使人民群众意识到普及法律知识及舆论宣传的重要性。敬老、养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使广大群众认识到赡养老人是每个成年子女应尽的义务,从而在全社会形成尊敬、关心、帮助、赡养老人的良好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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